为进一步加强全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,规范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社会宣传和户外标语口号监督管理工作,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弘扬向上向善、文明和谐的社会新风尚,为打赢脱贫攻坚战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氛围。根据《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》和中央、省、市有关要求,现就逐步加强广告宣传管理工作通知如下:
1.由区文明办牵头,区城管局、区教育局和各镇配合,尽快对全区镇村所有户外广告宣传标语做全面排查清理,对不符合《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》和中央、省、市有关要求的,有明显语病错误、错字别字、设计不符合规范的(内容由区文明办把关,语法错误由区语言文字委员会把关),立即进行撤销、更换。
2.由区城管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、区市政中心负责,尽快对城区所有户外广告做全面清理整治,履行好户外广告监管职责,对有错字别字、语病错误、不符合政策要求的,立即组织进行撤销更换。要按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要求,督促相关单位加大公益广告宣传覆盖面,达到公益广告占户外广告总量的20%以上、其中电子显示屏和楼宇电视每天播出公益广告不少于15批次的要求。
3.由区文旅局、区工信局、区住建局、区金融办负责,安排部署并督办落实区内电影院、网吧、KTV等公共文化场所和景区景点、通讯窗口、建筑施工工地、银行、保险公司落实公益广告刊播标准,达到公益广告占户外广告总量的20%以上、其中电子显示屏和楼宇电视每天播出公益广告不少于15批次的要求。所设计广告内容要按照行业归口严格审核把关,严禁错字别字或不符合规定标准要求的内容文字出现。
4.区住建部门、市政中心要切实负起责任,从整体规划城市形象的高度出发,聘请专业单位做规划设计,各种交通指示牌、宣传栏等可合理重组,可一杆多牌,相关联的内容经审核把关后,统一设计制作。要常态化保持,不能随意私设乱建。可专门设置一批临时性的宣传栏,根据工作需要随时更换。
5.区直各部门、单位和各镇、街道要从维护意识形态阵地安全,为打赢脱贫攻坚战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的高度出发,尽快组织并且开展户外广告排查摸底和整改工作。要严格把关、层层审核,坚决杜绝错字别字、语病错误、常规性错误和不符合政策要求的广告标语,特别是政治性错误的广告标语出现。区委宣传部将按照《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》有关要求,对因工作失误出现相关错误的部门、单位和个人,严肃追究责任,并按程序报区纪委监委进行问责处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