轿车充电设备公共品牌标识运用指引》(以下简称《指引》),进一步推行运用深圳
记者从《指引》中得悉,深圳市开展变革委对深圳充电公共标识,以及“一杯咖啡、满电动身”(国作登字-2024-F-00048929)“深圳超充”(国作登字-2024-F-00048930)“深圳快充”(国作登字-2024-F-00048931)等相应品牌和衍生品依法享有独立、自主的完好知识产权,且受法律保护。此次印发的《指引》清晰了深圳轿车充电设备公共品牌标识的运用主体、建造标准、挂号资料、授权运用等要求。
据了解,深圳充电公共标识以充电站为单位做授权,每个充电站授权一次。运用深圳充电公共标识的充电站应对外公共敞开,不得只对单一品牌轿车供给服务,不得对不一样的品牌轿车采纳区别对待,且该充电站站址应坐落深圳市行政区及深汕特别协作区区域内。
运用主体应按照《深圳市新能源轿车充换电设备管理办法》相关规则,对投入运营和运用的充换电设备,在深圳市电力充储放一张网(市级新能源轿车充换电设备安全监管渠道)处理信息挂号;树立充换电设备安全监控体系,并将数据实时上传至深圳市电力充储放一张网。
《指引》还规则,运用深圳充电公共标识的充电站建造标准应满意《电动轿车集中式公共充电站设计标准 DB4403/T434—2024》要求。其间,运用“深圳超充”标识的充电站要求全站至少具有一套超充设备,超充设备单枪充电功率不小于480千瓦,且超充设备技能指标应契合《电动轿车超级充电设备分级点评标准 DB4403/T433—2024》要求。充电设备单枪充电功率均不小于120千瓦的公共充电站,可运用“深圳快充”标识。
运用主体通过在线挂号的方法提交挂号资料,各区发改部门对辖区内提交的深圳充电公共标识挂号资料来初核,市级发改部门对初核成果做复核后,由体系直接给予授权。每个授权仅适用于所挂号的充电站点,运用主体的其他站点没有通过授权不可以运用,不得对深圳充电公共标识进行恣意方法的修正。未经深圳市开展变革委授权,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以任何方法对深圳充电公共标识进行运用、仿制、修正、抄写、传达或与其他产品绑缚运用、出售。
深圳自上一年6月29日发动“超充之城”建造以来,活跃运用超充技能,推行超充设备,快速布局超充站点建造。上一年10月又对外发布了《深圳市新能源轿车充电设备公共品牌标识一致形象设计》,傍边包含“深圳超充”“深圳快充”“一杯咖啡,满电动身”等品牌标识及宣传语。并对相关品牌标识在户外立牌、泊车场内分叉口导识、辅路进口指引牌、悬挂灯箱指引、立柱广告牌、双向泊车棚、露天超充桩布景、充电站归纳服务设备、修建体,以及在文化衫、手提袋、帽子、徽章、杯子等品牌衍生产品上的运用方法和规模进行了规则。
到本年5月17日,深圳累计建成超充站378座,散布在人流车流密布的公共场所、大型商业归纳体、公交场站、工业园区等,构建了一张遍及全城的超充服务网络,一致标识的充电站点被渐渐的变多的新能源车主所熟知。